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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2024年第三批)房产标的3:桐城南路419号曙光新村9幢204室出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产信息交易机构项目附件
标的基本信息
(略)L12024AH(略)
标的名称:(略)
出租底价1.15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68.38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截至日期(略)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384XB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
租赁期限单位:(略)
租赁面积说明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资产概述1、出租标的为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部分房产(2024年第三批),各出租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均详见公告,各出租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4、各出租标的租金均按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各标的履约保证金均为实际成交价2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标的1现处于租赁状态;标的2现处于占用状态,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标的3现处于空置状态。
6、各出租标的起租期均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现场勘查联系人:(略)
其他招租条件1、(略)“皖e云”系统(网址:https://(略).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略)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略)”——“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出租方盖章和意向承租方盖章/签字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略)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承租方手续费及其他规定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略)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租户)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略)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5、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略)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略)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6、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1)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且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略)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行使方式:(略)
承租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略)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噪音和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行业。标的1不得从事从事餐饮、洗浴、娱乐行业,标的2、3仅用于住宿使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略)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略)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略)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闲置
类型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略)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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