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于2019年9月,属于集体经济,主要从事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新渡镇新城印花产业园中的1#厂房、3#厂房、5#厂房、7#厂房的“搬迁入园一批”的企业进行管理及污染集中治理。其中,1#厂房和3#厂房配套建设的“电捕焦油器+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厂房和7#厂房配套建设的“减风增浓+RTO”等环保装置,属于《新渡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产业承
(略)的建设等一系列治理措施。通过对搬迁入园的“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污染治理,大大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具有环境正效益。目前1#厂房建设完成4条挤出生产线、3#厂房建设完成5条挤出生产线,5#厂房和7#厂房生产车间已经建设完成,但配套的塑料包装生产线未建设。所以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
(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1#厂房4条挤出生产线、3#厂房5条挤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2023年08月14日项目取得了
(略):N
(略)MF
(略)Q)。
2024年07月12日,依据
(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认为:
(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现将全文公示!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略)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监测报告.pdf第二部分验收工作组意见.pdf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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