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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的物业租赁权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略)定于2024年8月2日10时00分在“(略)”((略),网址:https://(略).cn/page/index)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备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
2、以往承租委托人(出租人)物业过程中没有严重违规、违约、失信、弃标行为。(提供承诺书)
3、最近三年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违法或重大失信行为。(法人、组织、(略)的查询页面,个人提供承诺书)
4、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同一承租权竞买人不能同时报名参加两个以上标的竞拍。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26、29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略)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4年7月25日9时起至2024年7月31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略)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略)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略),需在“(略)(https://(略).cn/page/index)”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略)——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给拍卖人。
(3)拍卖保证金缴纳:在2024年7月31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略)
五、特别说明
1、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出租物业均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承租权竞买人应保证已了解该情况并愿意进行竞拍承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签成交资料或租赁合同、拒绝履行拍卖或租赁义务及单方解除拍卖或租赁合同关系,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承租人)须按承租物业现有权属证照资料(承租权竞买人可于现场勘查时向委托人(出租人)问询,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了解物业现状及现状证照资料)自行办理各类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办理装修工程,负责对承租场地进行间隔及装修(包括工程、规划、消防、水电、煤气、弱电、电话、(略)、有线电视、环保、外立面招牌、灯箱、广告等)、报建及验收手续,实现入室经营,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买受人(承租人)应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自行办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及政府相关必要检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经营范围是餐饮业须具有餐饮资质,且不得使用明火。因经营产生的法律、法规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因办理租赁物业经营所需证照、手续的相关费用及不能申办的风险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承租人)须自行使用、经营租赁物业,未经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租赁期限内,若买受人(承租人)存在转租、分租或停租等违约行为,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没收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应损失。如买受人(承租人)经营的范围、项目涉及相关商标、品牌持有方的,则买受人(承租人)须提供与相关品牌持有方的书面合作协议文件,以证明买受人(承租人)有权经营本项目和使用与其相关的商标、品牌。
6、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委托人(出租人)不保证买受人(承租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7、租赁物业按拍卖现状移交后,由委托人(出租人)提供现有资料给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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