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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号楼、3号楼装修项目通风柜及智控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1标段,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号楼、3号楼装修项目通风柜及智控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2标段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六安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安徽 - 六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AAZ01544
原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号楼、3(略)采购及安装工程补疑1
(略):2024BFAAZ01544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因本项目为货物的采购及安装,且采购货物的类型专业性强,相关厂家可以满足相关安装及调试的要求,无需施工资质,是否可以考虑删除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要求?
答:经论证,同意上述请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略)投标人资质要求”现变更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所投产品厂商或代理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现变更为“投标人(略)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略)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略)”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内容现变更为“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厂商或代理商。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材料扫描件;2.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文件)中提供承诺。”
4.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8.补充条款”中增加“若发现(后期发现)或被投诉中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品种、品牌、(略)等级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返工及工期延误损失,同时向发包人交纳3倍标的物的投标价格的违约金处罚,发包人将根据中标人该事项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标后监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安装与调试”增加内容“3.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均由中标人负责,且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本招标项目的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相关施工资质才能承接的施工内容,中标人须在报请招标人:(略)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商务文件)”中第六条变更如下“6.(1)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不低于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略)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略)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的,(略)虚假响应,招标人:(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略)
2024年7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附件: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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