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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服务标前市场调查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标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现对(略)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服务进行(略)场调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文件。
(一)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指发生在(略)(略)内((略)(略)(略)外事故。
(二)保障对象
1、(略)常住人口
2、在(略)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外来人口
(三)保障范围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障对象(略)区域范围内((略)(略)(略)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七级(含)以上伤残或受伤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的,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救济救助。
(1)由于肇事逃逸、酒驾、无证驾驶、驾驶证逾期审验等原因保险拒赔,且肇事方无赔偿能力的。
(2)肇事方只垫付丧葬费或部分救治费,与受害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受害方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内实际获得的赔偿金额未达50%,且受害方家庭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
(3)造成死亡或伤残,肇事方经相关部门证明家庭特别困难无赔偿能力确需救助的其他特殊情形。
2、因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人员受伤或伤残的,且该事故自发生日起超过90天未找到肇事方的,保险人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救济救助或先行垫付。
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抢救、治疗费用较大且事故各方无先行垫付能力,可能危及生命、延误治疗致残的或有其他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需要特殊先行救助医疗费用的情形。
4、保险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如多次信访、媒(mei)体负面报道、影响社会舆(yu)情、影响政府形象等)或社会矛盾突出、案件至今多年久拖不决的,且受害者家庭经济经相关部门证明特别困难的案件。
(四)救济救助责任保险限额
1、保险对象为(略)常住人口;
2、保险对象不属于(略)常住人口;
3、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社会矛盾的案件。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保险对象因受伤治疗后死亡或致残的,申请救助赔偿最高限额以高的救助标准为准。
2、保险对象在本事故中应为不负全部责任。
3、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代偿资料。
4、精神损失费不列入先行救助赔偿保险范围。
5、受害人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产生争议的,以其户籍信息体现的赔偿标准计算;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以人民法院判决书为准。
6、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申请的救助救济及先行救助赔偿款总额(含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救助的费用、肇事方已救助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的应得赔偿总额。
7、保险人获取:(略)
8、责任保险总限额不够时,救济救助或先行救助受理先后顺序为:首先为交通肇事逃逸无法找到肇事方的,且受害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需救济的,其次是造成人员死亡的,再次是受害人致残的,最后是其他医疗费用救济救助。
9、(略)交通事故救济救助后,又通过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形式获得赔偿款,救济救助款和获得赔偿款累计超过其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内的赔偿金额的部分款项应如数归还保险人。
10、(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资金使用情况(含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归还的救济救助或救助款情况、代位求偿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报备。
(六)保险人数、保险期限和保险赔偿总限额
1、保险费:按(略)常住人口数560969人计算。
2、保险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3、保险赔偿总限额:300万元。
(七)提交材料要求
1、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投保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险种、保费(单价和总价)、被保险人、保险期限、责任范围、地域限制、保险赔偿总限额、赔偿限额(救济救助责任保险限额的各种对象的各种赔偿限额)、免赔额、保险责任、理赔申请时间期限、理赔响应时间、保险责任核定、赔付期限、预付款赔付比例等】;
3、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
(1)提供参与险种的历史中标记录、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若有);
(2)其他须提供的材料,如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其他相关情况(若有)。
4、以上1-3项均为必备资料,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5、以上1-3项所有纸质文件加盖递交单位:(略)
6、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一套,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U盘),其中投保方案请另行提供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内容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7、投递方式:(略)
8.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八)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31日17:30前(北京时间)。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
(九)其他要求
所有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均不退回。本次报价仅是采购人:(略)
附件:
需求调查表
项目名称:(略)
相关资质
同类项目历史中标记录
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市场供给情况
其他相关情况
是否为中小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略)
年月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6.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略)
(略)(略)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5日15:0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如果附件下载后没有后缀,无法打开,请查看您点击的那条公告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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