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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招标公告((略):TC2411BY1)
招标项目所(略):新疆维吾尔(略)克拉(略)
一、(略)2024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略):TC2411BY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略)2023年批准报废的6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一家供应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6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一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略)
(4)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略))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贮存车间和办公场地,(略)。(提供相关厂房、专业设备设施照片、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专业设备设施配置明细及相应购置发票;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出具书面承诺函)。
(6)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有效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7)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页查询截图);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页查询截图);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书面承诺函)。④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出具书面承诺函)。
(8)其他要求:①(略)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②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出具书面承诺函)。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1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纸质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七、(略)2024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公告
(略)2024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企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略)2023年批准报废的6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一家供应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6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本项目计划费用142558.00元(不含税)。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对报废的6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
2.2谈判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3服务地(略)域:新疆克拉(略)(略)、库(略)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汽车拉运、清理等工作,其间产生的车辆费、吊装费、运输费、道路交通费、燃油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服务方负责承担;
(3)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交售报废车辆用于生产、生活,应依法及时对回收的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并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汽车注销手续。
(4)报废车辆注销手续办理完后,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负责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资料交付原车辆所有方。
(5)所回收车辆有符合国家政策享受的政府老旧汽车补贴款车辆的,(略)在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办理申请。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略)
(4)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略))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贮存车间和办公场地,(略)。(提供相关厂房、专业设备设施照片、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专业设备设施配置明细及相应购置发票;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出具书面承诺函)。
(6)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有效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7)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页查询截图);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页查询截图);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书面承诺函)。④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出具书面承诺函)。
(8)其他要求:①(略)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②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出具书面承诺函)。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1)注册:(略)(略).cn;下简称“(略)”)(略)网站主页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步骤:【供应商入口】-【立即注册】-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立即注册】页面《(略)快速注册指引》)。潜在供应商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略)负责对潜在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2)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略),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略)
(3)支付方式:(略)
(略)下载谈判文件,(略)银支付谈判文件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套人民币200元,(略)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购买人可登录“(略)”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文件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技术支持:(略)统一服务热线(略)(略)进行咨询。
(5)免责声明:“(略)”(网址:(略).cn)为本项目缴纳标书费的唯一渠道,(略)的支付均属无效。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请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略)购买谈判文件成功付款后,潜在供应商可登录“(略)”自行申请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4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本次谈判采取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略)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1时30分,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略)”、“(略)(略))”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略)
7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834000
邮编:100081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略)
八、(略)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略)(略)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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