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热水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
(略)位于砀山高
(略)孟饭棚村东、
(略)南,
(略)坐标为:东经116.
(略)°,北纬34.
(略)°。
(略),东、和南侧为农田,西侧为面粉厂空置厂房。厂区建有生产车间、冷库、原料库、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及辅助用房一般固废仓库等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已建成的主体工程,与环评批复一致;项目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治理措施与环评批复一致。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8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
(略)
附件1:年产1200吨果蔬系列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653.9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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