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
(略)民政局拟公开遴选
(略)年
(略)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年
(略)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本区户籍申请特困救助供养及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人员、本区户籍60岁以上的参与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项目(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助餐配餐评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入住评估、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平安通申请、公办轮候前置评估)的老年人,以及依政策新增的其他评估需求人员。
(二)评估依据:根据《
(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对象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目的:出具照护需求评估报告,确定评估对象的照护需求等级,为老年人申请相关服务资助提供依据。
(四)评估费用:
1.申请和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符
(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条件的,由户籍
(略)财政按照入户评估200元/次、定点评估150元/次的标准给予资助。
2.其余老年人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资助。
3.按照评估机构实际完成量据实结算。
(五)服务期限: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一)评估机构为依法独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略)
(二)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服务工作。
(三)机构需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评估人员包括评估员和评估质控员。评估人员纳入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人员库管理。
(四)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机构应该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公司应该在工商部门登记,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五)机构须具备自建评估功能室的能力及落实相关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封面注明参加遴选的项目名称:
(略)
五、报名方式:
(略)
报名单位:
(略)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办公时间:上午9-12时,下午2-6时)。
(二)报名地点:
(略)
七、评审方式:
(略)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单位:
(略)
八、其他说明
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略)民政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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