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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保障用房新建和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2024-JKPHMC-G1040)(第1包)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某部保障用房新建和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KPHMC-G1040
三、项目概况:
保障用房新建工程:(略)5100平方米、食堂一600平方米、食堂二588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暖、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等。
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储药间、风机房、控制间、值班室等175平方米,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新建消毒池50立方米、中水回用池1000立方米、污泥池50立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场坪等附属设施等。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1万元;
3.最高限价:总控制价:91万元(保障用房新建项目控制价:65万元,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项目控制价:26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5.施工地点:(略)
6.服务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完成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略).cn)”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略).cn)及“信用中国((略).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略)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六)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七)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法人参加时须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08月01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略)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法人参加时须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略).cn)”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略).cn)及“信用中国((略).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略)页截图);
申领方式:(略)
(略)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略)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和《(略)》((略).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移动电话:(略)
地址:(略)
十、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移动电话:(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成先生、邱先生
移动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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