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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陕西省(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AKSH2024-ZCS-083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75万元
5、采购需求: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75万元;采购内容:按照《综合客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负责开展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后2个月内,乙方提交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资金申请报告初稿,并配合进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评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略)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略)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8)具备中国工程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略)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备注:(1)获取:(略)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1: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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