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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425破1号三明旭日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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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时间:1小时前公开人:(略)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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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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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的申请,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闽04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略)(下称“(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9日作出(2023)闽04破申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略)《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三明)(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资产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破产清算案的意向投资人,征集意向投资方案,有序衔接后续盘活处置。现将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具体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本招募计划中止或终止的,管理人除无息退回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外,无需对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略)破产程序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略)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未必能完整描述相关资产负债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知晓在提供投资资金外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略)或相关资产的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略)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对资产价值及所涉税费进行评估判断,出具投资方案等。
(五)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的约束性效力。
二、(略)的情况
(一)(略)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11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719655R,住所为(略)京口工业(略),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张金盾(已故),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PU合成革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登记股东为张金盾(已故),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1470万元;蔡永裕,持股比例30%,认缴出资900万元;何湛流持股比例21%,认缴出资630万元。
(二)(略)资产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经管理人调查,(略)的核心财产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具体状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总面积为77457.13平方米(约116.18亩),包括以下2宗:①(略):田国用(2013)第1825号,登记时间:2013年7月2日,终止日期:2062年6月10日,坐落:(略),登记时间:2013年7月11日,终止日期:2062年6月10日,坐落:(略)区,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面积:33809.76㎡(约50.71亩)。该地块未办理抵押登记,也尚未投入建设。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测绘面积与证载使用权一致。
(2)房产及构筑物
经查,(略)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相应的厂房及其他构筑物。根据测绘报告(初稿),在田国用(2013)第18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宗地上共有建筑物1,396.82平方米,构筑物(污水处理池、烟囱、蓄水池总容积2,135.99立方米;在田国用(2013)第18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宗地上共有建筑物17,271.66平方米,构筑物((略)面积70.17平方米,蓄水池总容积1,410.62立方米)。最终测绘结论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正式稿为准。公司现有3本房屋产权证,(略)分别为:田房权证字第(略)号、田房权证字第(略)号和田房权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1626.49㎡。上述三处房产均办理抵押登记,(略)大田支行,担保数额为1700万元。另,厂区内有污水处理池、烟囱、蓄水池、(略)等构筑物,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
(3)设施设备
经查,(略)拥有2条干法PU革生产线(包含储布机)、2条湿法PU革生产线、DMF回收设备、轻型链条炉排、在线自动监测仪、交流低压配电柜、压滤机、罐体、小锅炉、揉纹机、地磅、手动叉车、真空脱泡搅拌机、变频调速搅拌机、电动葫芦、热风循环干燥箱、立式台钻、印刷打样机、磨皮机、喷涂机、空压机、两板机、压花机、压花轮、抛光机、离型纸、验纸机、三板机、铁芯管、成检机、内燃重式平衡叉车、直涂线、铁管(导热油管道)、手动叉车、自动接布机、DMF罐、废水罐等设施设备,具体以评估报告及现场情况为准,不排除归属于第三方资产的可能。
上述设施设备包括部分融资租赁的设备,(略);部分设施设备有办理抵押登记,(略)大田支行,且可能存在权利冲突,具体以现场情况或判决文书确认的为准。为最大程度发挥价值,(略)同意融资租赁设备随同相关资产整体出售,(略)或相关不动产一并招募投资人或变价处置。
(三)(略)的潜在价值
①产能设计:根据(略)(略)获批建设8条湿法、8条干法PU革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年产4000万米贝斯、4800万米合成革;工程占地面积为77452㎡。目前,(略)已建成2条湿法、2条干法PU革生产线,投资人从事该行业的后续经营发展仍有巨大的产能基础。
②排污许可:(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略)(略)719655R001V,有效期限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发证机关:(略)生态环境局;许可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类别包括废气、废水;许可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包括颗粒物、SO2、NOx、COD、氨氮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等;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形式包括有组织、无组织;废水污染物许可排放规律为连续排放、间断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若该项目排污许可得以延续,具备快速恢复原有生产条件的基础。
③园区配套:(略)名下的土地厂房位于(略)京口(略)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定位明确,工业配套成熟,具有生态化规划、产业链协同等优势。
2.负债情况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已累计接收债权申报17户/20笔,申报债权本息总额为97,920,274.27元。管理人就部分已申报债权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初步认定债权13户/16笔,认定债权金额43,598,638.57元;暂缓审查的债权共5户/5笔,债权金额为53,266,159.34元。另经管理人调查,初步确认职工债权共10户/10笔,债权金额为225,555.57元(含预提职工债权12,000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又接收3户/3笔补充申报债权,其中2户/2笔申报债权本息总额为238,166.23元,另1户/(略)厂区内回收塔等机器设备及工程资产(合计总价值5,486,033.39元)享有所有权并主张取回或返还拍卖价款。管理人正在处理债权认定事宜,后续以大田法院出具的确认无争议债权裁定为准。
3.审计、评估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已初步完成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辅助机构正在编制相关专项报告。目前,评估报告已有初稿,可供投资人参考,相关概况可向管理人初步了解。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协助其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并披露报告初稿。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满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投资人或其股东具备PU合成革生产相关经营经验的优先。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能够向管理人提供1000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加盖企业公章的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银行征信报告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对价;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管理人有权综合法定代表人资信情况认定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楚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裁判文书、仲裁文书或行政处罚文书,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四)意向投资人需于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8日17点前)前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摘要处标明“(略)尽调保证金”。若逾期未能缴纳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报名。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招募主要时间节点
时间
节点工作
2024年7月24日前
(略)、管理人微信:(略)
2024年8月8日
报名截止及尽调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7时。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立即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即通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调,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若至报名截止时间仍无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将结束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如有必要,管理人将另行发布招募公告。
2024年8月23日
《意向投资方案》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7时。
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则视为其放弃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
若至方案递交截止时间仍无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结束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是否另行招募或直接采取公开拍卖处置,由管理人向法院、债权人会议汇报或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确定。
(二)报名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应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略)
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和自身优势,并载明联系人:(略)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及股东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以及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文件;投资人或其股东有从事高档仿真人工皮革材料生产相关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
每份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提交的报名材料应使用专门的文件袋予以密封,文件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略)
(三)初步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该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下午17时,如无特殊情况,管理人将不会延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时间,故请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五)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8月23日下午17时前,通过快递(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或委派专人将《意向投资方案》(相应材料壹式伍份,伍份材料需一致)以密封形式提交至管理人处,《意向投资方案》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投资模式(资产收购、存续型重整投资或其他重整模式)和投资总价(一旦报价,则对意向投资人具有约束力,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可随意降价);
2.投资款来源及到位时间安排(应当说明投资款来源及合法性,投资款未及时到位的责任承担;选择重整模式参与投资的,应当明确投资对价款的付款期限和各期比例);
3.项目建设的框架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略)
4.后续经营方案和偿债计划((略)厂区的后续经营方案,方案应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每份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提交的《意向投资方案》应使用专门的文件袋予以密封,文件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略)
(六)投资人遴选
若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管理人将在大田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磋商、谈判方式:(略)
若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在大田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竞争性遴选方式:(略)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规则、评审方法、评审地点:(略)
(七)签署意向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称为意向方,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意向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并缴纳投资保证金300万元(如已支付尽调保证金50万元的,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八)保证金的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未被确定为最终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将在评选结束(管理人评选并发出书面通知)(略)退还(含尽调保证金)。若参选人被确定为最终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公告系管理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为招募适格投资人对外发布的公告,鉴于项目拯救模式暂未确定,意向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投资模式的选择、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安排等选择具体的投资模式;原则上,若没有意向投资人在方案递交截止日前提出符合重整模式的意向投资方案,除出现法定情形外,管理人将延续破产清算程序,(略)破产,并适时推进核心资产变价处置事宜。
(二)若有意向投资人提出重整投资方案,且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大田法院同意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略)重整程序,管理人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加报名等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遴选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略)的生产建设目前尚未达到预计产能,部分土地尚未开发,本次招募投资人,不排除(略)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投资人的资格或投资条件提出要求,请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提请投资人注意的是,拟入驻项目类型应符合(略)行业发展规划,(略),并按照有关要求从事后续经营。建议投资人根据相关准入要求制作投资方案。
(六)(略)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大田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决议调整招募计划。(略)的重大事项、大田法院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同时,本次招募公告系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1.(略),福建信实(三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略)
2.(略),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略)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报价及承诺函

致:(略)管理人:
本单位:(略)
一、投资模式、报价
(略)的资产现状由管理人以《招募公告》约定的方式:(略)
基于《招募公告》的相关要求,承诺人的投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人民币万元整,报价须为万元的整数倍)。该报价一经向管理人提交,即不得撤回亦不得调减。
二、承诺人承诺符合招募公告的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等情况。承诺人如存在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加报名等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的,自愿接受管理人追究违约责任的决定:
三、(略)的现状及瑕疵风险,自行承担后续不确定风险;充分了解和自愿完全接受本公告内容;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略)的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招募公告关于意向投资人所阐明的所有义务。
四、承诺人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五、(略)管理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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