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告内容
(略)2024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略):洛驻工货招标(2024)0081号)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略)一、
(略)2024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此次招标项目为蔬菜(含食用菌)类、肉类、奶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豆制品类、冷冻类、烘焙类、杂粮和方便食品、熟食品类等。择优选定2家投标人为副食品招标项目中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2024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略)2024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满3年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对公账户;2.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3申请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合法租赁证明扫描件)、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行驶证扫
描件及车辆照片)、保障设施(提供自有冷库的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冷库租赁合同扫描件及现场照片),相关服务人员健康证(配送人员、生产人员、司机等);2.4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声明);2.5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申请人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2.6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9月(含)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7申请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8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2.9申请人须对供货数量、质量、供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不合格副食品退换等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10申请人须在文件中说明副食品配送方案、产品管理方式:
(略)
(
(略).cn/)——纳税服务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14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
(略)(
(略))
(略)进行注册(
(略)(
(略))
(略)登录界面截图);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略)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5分递交方式:
(略)
(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申请人的数量不少于6家,否则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2)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3)通过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统一接受招标人:
(略)
标人。
七、其他一、
(略)(略)的委托,
(略)2024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
(略)
5、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7、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交货地点:
(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满3年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对公账户;2.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申请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合法租赁证明扫描件)、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保障设施(提供自有冷库的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冷库租赁合同扫描件及现场照片),相关服务人员健康证(配送人员、生产人员、司机等);2.4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声明);2.5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申请人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2.6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9月(含)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7申请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8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2.9申请人须对供货数量、质量、供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不合格副食品退换等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10申请人须在文件中说明副食品配送方案、产品管理方式:
(略)
(略)(http://
(略).cn/shixin/,也
(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站(
(略).cn/)——纳税服务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14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
(略)(
(略))
(略)进行注册(
(略)(
(略))
(略)登录界面截图);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略)
四、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含实地考察)。
(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申请人的数量不少于6家,否则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2)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3)通过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统一接受招标人:
(略)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24:00,登录
(略)(略)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
(略)
3、获取:
(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
(略)开标四室(
(略)开元大道与永
泰街交叉口西南角
(略))。
3、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
(略)使用CA
(略)网站,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
(略)”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将拒绝接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申请当日,申请人无需到申请现场参加申请会议,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
(略)(http://
(略)),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申请活动并进行申请文件解密等。因申请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首页-办事指南-
(略)-操作手册-《
(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申请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网》《
(略)》上发布。
2、申请人
(略)站获取: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9监管部门:驻洛单位:
(略)
2024年07月25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洛单位: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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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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