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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15号1-9-2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时至2024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略)填写的地址:(略)
2、该拍卖物可能发生的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本院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能否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参与竞拍则视为认可并接受上述条款;
3、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4、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不保证不存在偏差或瑕疵,(略)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6、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备法定的代理人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一、拍卖标的:
(略)1-9-2房产一处,建筑面积120.76平方米。
评估价:99.4万元;二拍价:56万元、保证金:(略)、增加幅度:(略)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标的物涉及数量较多图片仅为部分取景,详细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书或实地勘察,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目前经营使用状态。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预购登记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符,房地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标的物是否设立居住权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3、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滞纳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调查结果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因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进入执行异议程序的,依照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涉及的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会导致拍卖中止、暂时不能交付标的物等相关后果,亦可能发生执行回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执行异议程序导致的拍卖程序中止亦或执行回转不属于法定撤销司法拍卖的理由,拍卖程序如果需要依照执行异议审查结果。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
拍卖标的专项咨询电话:陈法官(略)
如需实地勘验提前联系:陈法官(略)
(略)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略)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略)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四、拍卖方式:(略)
五、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略)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本院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联系人:(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辽宁(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略)1-9-2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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