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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兴路67号红星城小区11栋2单元16层4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房产的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时至2024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人民法院,(略):(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建筑面积:66.73平方米)房产。
起拍价:368469.59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需自行去现场了解情况,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2.标的物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法院不办理过户手续,仅负责拍卖成交后,出具过户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如发生不能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起拍价不包含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的其他费用,办理本标的物权属转移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注:1、该房产水、电、燃气、包烧、物业等费用是否欠缴情况不详,竞拍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包烧、物业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六、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各方交税数额说明及申请书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可能发生的水、电、燃气、包烧、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由相应的义务承担者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相应缴纳义务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自行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当事人及权利人;因当事人、权利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暂无查明。
十、(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21日前缴纳,禁止使用手机银行转账方式:(略)
1、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业务,并将转帐凭证原件提交至法院。
(户名:(略)(略)(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略).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早办理支付,在规定截止缴纳日期之内完成缴纳。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5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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