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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凤凰路社保局住宅楼2单元202(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变卖公告
乌鲁(略)沙依(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11:0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玛(略),建筑面积:125.050平方米,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总层数7层(地上6层;地下1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登记时间:2018年。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土地开发程度“七通一平”,交通便利,环境优良。
评估价:(略);变卖价:不低于(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11:0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略)(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略)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略)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五、变卖方式:(略)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该标的存在拖欠物业费约(略)、暖气费约(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单位:(略)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无法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被执行人自行追偿,未明确缴费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略)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略)沙依(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5日
新疆维吾尔(略)2单元202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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