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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北路永安东街市委党校旧校区两栋3层楼、教学楼1层整体出租(年租金底价为345000元,租期3年)金底价为345000元,租期3年)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巴(略)永安(略)委党校(略)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两栋3层楼,(略)1层
租赁面积约(㎡)5187.64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装修期限无承租押金(略)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原承租方使用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周边商业氛围较浓厚,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实施比较完善,地理位置和环境质量较好
其他情况无
评估情况评估价345000.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租金底价(元)每年345000.00(含税)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2024年第8次校委会纪要(校委会纪[2024]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巴彦(略)
特别告知
1、本次出租房产为位于巴(略);本次整体出租标的由中共巴彦(略)委员会党校管理并有处置权。该资产房屋状态为租期即将到期原租户使用中,租赁期为: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止。如原承租方承租的,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第二日作为租期起算日。如非原承租方承租的,租期从房产移交之日起计算。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且出租方有权清理原承租方放置在承租房产内物品,一切不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2、本次出租房产的内部设施、设备、堆放物等均为原承租方所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含税价。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4、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略)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略)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略)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7、承租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经营手续,不得利用出租方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如承租方承租后办理不了相关经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和行为,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中止租赁合约、收回房屋,承租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回,且出租方不负担此后果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8、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9、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特别提示:(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略)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和《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略)(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的50%(略)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的50%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中心将首年租金的50%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租期租金以半年为期,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应在每半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将押金(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标的交接:原承租方承租的,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后视为房屋移交完毕;新承租方承租的,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原承租方清退后10个工作日内与新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略)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前欠缴费用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由出租方、原承租方分别承担。标的交付后,与产权相关的一切税费(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迟延交付上述费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经营及使用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略)络使用费及附属设施及绿化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并承担(略)院内绿化养护和整体校产看护工作。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年租金、押金的;(3)(略)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首年租金50%的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50%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略)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09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照年租金成交价格的5%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受让申请书.doc
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1).docx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艾经理:(略)
其他勘验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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