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件的澄清通知
商文件的澄清通知
(
(略):YNSZ
(略))
鉴
(略)第十中学
(略)年食堂服务项目(回族餐厅)《竞争性商文件》的相关条款存在进一步明确的需要,现将关于《清真食品准营证》资格要求部分的内容予以正式澄清如下:
一、澄清事项
品准营证”,由于当前该证件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及规范,各地在证书形式、认证标准及认证机构上存在显著差异。为充分保证本次竞争性商项目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现对“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具体要求予以明确如下:
有效的“清真食品准营证”是指由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或其他相关
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与清真食品经营相关的认证证明。
二、响应要求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本澄清通知重新编制并准备相关响应文件,确保所提供的清真
食品准营证或相关认证证明符合上述要求。
三、其他说明
本澄清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原竞争性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是对竞争性商文件的补充说明,不属于实质性变更,故该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商地点:
(略)
我们感谢各供应商对本次竞争性商项目的关注与支持。特此通知。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址:
(略)A座10楼地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9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南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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