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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略)
答疑标题: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略)
答疑内容:致各潜在投标人: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略)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略)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第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略)
答:因本项目需(略)、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略)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略)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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