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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应急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略)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DDYJ-(略)
(三)预算金额:10,000.00
(四)采购需求:
(略)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略)
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四)接受甲方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接受甲方另行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六)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为甲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讲授法制课,每年最多两次。110,000年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6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一)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四)接受甲方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接受甲方另行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六)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为甲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讲授法制课,每年最多两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略)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略)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略)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略)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略)
五、项目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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