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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中心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舟山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浙江 - 舟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略)医院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DYHQCG2024—001
三、采购方式:(略)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资源管理费:本项目设有最低磋商报价为(略)/年,低于最低磋商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适合本项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略).cn)、(略)(略).cn)公布为准;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略)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近3年来的业绩,以与合作单位:(略)
4.能说明供应商管理水平等内容的材料、管理人员资质;
5.服务承诺书;
6.陪护合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或承诺;
8.资源管理费报价表(请单独密封);
9.其他投标方认为需要的资料;
10.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略)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请将投标文件密封2024年8月2日下午14:(略)(略)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4:(略)(略)会议室举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竞争性磋商(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其他:当有效供应商小于2家时,医院将依规取消本次竞争性磋商,另择时组织。
十二、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占80%,报价分占20%。
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略)医院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
供应商服务要求
1.至少配置1(略)进行配工协调、陪护工作情况督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管理。
2.对陪护定期开展培训,需有上岗培训及进行持续培训。
3.所有员工入院前及服务期间都必须定期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参加陪护工作。
4.陪护自身保持仪表端庄,(略)统一工作服,服装整洁,不留过肩长发,不穿高跟鞋、响底鞋、拖鞋,指甲短,勤洗手。
5.陪护对患者的生活护理质量要求:床单整洁,患者衣裤整洁干净,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协助翻身、进食、二便等操作,安全、规范、熟练,满足患者的生活护理需求。卧床患者头发整洁、口腔无异味,定时翻身、擦身,皮肤良好,会阴清洁。
6.陪护做好患者治疗、护理和各项检查期间的配合,但不得从事护士工作,观察患者异常现象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涉及护士和医生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仅限于生活护理。
7.所有陪护人员以及供应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离岗、不串岗、不干私活、不睡在病床上,保持病室(略)环境安静、整洁,(略)各类公共用物,节电节水,(略)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水壶等。
8.陪护对患者一视同仁,热情主动为患者服务,遵守服务礼仪,做好患者隐私保护。不聚众聊天,不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虐待病人。
9.陪护调配及时到位,满足临床需求,至少在12小时内应妥善调配,安排到位。
10.管理人员每日2次(略)巡视、督查陪护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其他处罚或开除处理。
11.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对每个陪护病人或家属进行访谈及满意度调查;同时每月对护理人员进行访谈或满意度调查,并认真收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12.加强质量管理,供应商需制定陪护工作职责、生活护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院方有权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陪护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13.具有应对不良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对陪护与患者和家属的纠纷,及因陪护不当发生的跌倒等其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和赔偿。
14.(略)主管部门、病区护士长的意见,本着自愿原则,优先收编得到护士长认可的优秀陪护。
15.医院所提供的办公用房内保持整洁、安全,待工期陪护的住宿由供应商或陪护个人自行解决,(略)公共场所或病房留宿。
16.(略)主管部门沟通,如实提交本月工作量和管理费报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17.(略)认可范围内。(略)缴纳相应的水电、其他物品消耗、医院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管理工作协助如指导、协调、教育、考核等的劳务费用,均包含在资源管理费内。
18.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如病人损失、被盗等)及在院期间发生疾病、(略)负责,与院方无关。
19.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拿走院方任何物品(包括塑料瓶、纸板、医疗废物等)。
20.对陪护有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并定期进行,有护理人员参与考核评价。
21.供应商应依法经营,在院方划定的范围开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发展的经营服务活动。
22.供应商在院方的监督下开展陪护工作,(略)的利益和声誉,(略)的满意度为目标,做好陪护服务工作。
23.供应商制定护理服务价格不得(略)场指导价格标准,协议签订前需向院方提供价格名目表,协议期内不得自行涨价。
24.供应商各岗位员工统一服装,并由中标人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25.(略)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26.(略)“无陪护”病房要求,(略)提供“无陪护”服务,严格执行“无陪护”病房收费标准。


附件2:
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审
内容
评审因素
分值
得分
商务和
技术部分
(80分)
1.从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陪护管理与服务年合同,一家得2分,每增加一家得1分,最高得6分。
6
2.陪护服务制度完善、作业流程具体可操作、陪护服务工作注意事项完整。好:11-15分,一般:5-10分,差0-5分。
15

3.有完整的防止陪护工作交叉感染措施方案,具体且可操作。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4.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提供差异化服务,满足不同患者的服务需求。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6.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能力,有从事陪护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1名及以上得4分,(略)服务3年以上得3分。
7
7.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培训方案完备详细。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8.陪护服务人员持三证上岗,体检报告每年更新,为陪护人员缴纳意外保险。好:7-10分,一般:4-6分,差0-3分。
10
报价部分(20分)
9.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终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20%×100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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