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2024)量子临管字第2号
(略)(下称“
(略)”)的预重整申请,于2024年7月24日作出(2024)鄂01破申40号《决定书》,
(略)预重整程序,同时指定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负责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
(略)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对附利息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7月24日)、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债权的到期日、是否有生效裁判文书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及邮寄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湖北观筑(湖北
(略)武
(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
(略)
特别说明:
1.债权申报应需要填写的《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等文件,书面说明《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等文件,债权人可以扫描本公告后的二维码自行下载或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获取:
(略)
2.本公告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略)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略)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3.目前,
(略)启动预重整,
(略)破产重整申请,
(略)已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4.
(略)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管理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
5.预重整期间如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略)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25日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债权申报书
5.送达地址:
(略)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债权人,无需提交)
7.授权委托书(未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债权人,无需提交)
附件债权申报须知.docx下载
0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下载
03债权申报书.docx下载
0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下载
【光谷量子】0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下载
0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下载
04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
(略)
06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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