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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立路(丰山路—开丰桥)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开丰桥)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略)(略)(略)—开丰桥)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24-07-(略)(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2,834,508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略)(略)—开丰桥)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略):A(略)(略)
各投标单位:(略)
(略)(略)—开丰桥)道路改建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做如下补充:
1、第一章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修改为“2.2招标范围:(略)、排水、景观、绿化、电力排管、路灯、给水、立面改造、店招照明、交通设施、智能交通设备、景观电气、绿化浇灌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为“R最高投标限价7283.4508万元,其中暂估价0万元、暂列金额为344.440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4.73%,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略)间,投标合理(略)间为人民币元至元(含上下限本数)。”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略)间,投标合理(略)间为人民币(略)元至(略)元(含上下限本数)。”
4、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二)定标办法”中的“招标人:(略)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略)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现行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中标浮动率{承包人中标浮动率=[1—(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00%}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具体为:
(1)人工信息价、材料价格依次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6月刊中的(略)信息价,(略)缺项材料参照(略)信息价,绿化苗木单价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4年6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材料参照同期《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以上无信息价材料参照有关文件并(略)场商情取定,所有信息价、市场价、机械台班等都按除税价计取。
(2)定额套用及费用取定详见以下说明:定额采用《浙(略)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取费标准如下:
①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电力排管工程:(略)、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略)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略)区市政土建工程中值计算,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②路灯、给水、智能交通设备工程、景观电气、绿化灌溉:企业管理费及利(略)政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略)区市政安装工程中值计算,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③景观、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略)区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④立面改造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略)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值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⑤店招照明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略)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值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⑥规费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按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遇政策性文件,则按文件具体规定调整。
⑦不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⑧税金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调整,按9%计取。
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关于印发(略))文件计取。
⑩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略))文件调整。
(3)总价下浮率=承包人中标浮动率。”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等资料已上传,具体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在(略)(略)(https://(略).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7、本项目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具体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在(略)(略)(https://(略).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7月2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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