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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梨园路71号供销市场A栋A6商铺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略)
(略):惠公易产龙门[2024]036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30分
(略):GJB(略)报价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9日10时30分
底价(万元):0.234竞买保证金(万元):0.9
报价幅度(万元):0.0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略)(略)场A栋A2、A6、A12共3间铺位,总面积90平方米。(详见房屋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略)(略)场A栋A2、A6、A12共3间铺位,(略)场A栋A2为人民币1.3万元,(略)场A栋A6为人民币0.9万元,(略)场A栋A12为人民币1.2万元。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4、竞得者(略)场范围内的物业租赁期内,如有违约行为,除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今后该竞得者3年内不得再竞投(略)场内所有标的。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三个月商铺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经营者须知
1、未经出租者同意,竞得者私自转租房屋的,则没收其租房保证金,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2、出租后铺位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者自己承担。
3、竞得者对竞投的房屋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招租一览表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依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竞得后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略)场经营户进场经营协议》、《(略)(略)场防火安全及安全用电责任书》。
4、竞得者如若竞投前在(略)场内有承租商铺,不得退出原有商铺后转而经营所竞得的商铺,如若违反视为扰乱(略)场竞投交易秩序,作为处罚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且3年内不得竞投(略)场内所有标的。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略)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略)
(略)供销农副产品综合(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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