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FW
(略)5)
各潜在投标人:
(略)未来两年拟建项目景观设计定点供应商选择澄清公告02如下:
1.合同偏离
(略)
原合同
建议修改为
八、支付方式:
(略)
8.2营销
(略)(或代建绿地等其他内容)用地范围
第一次付费
35%
方案……
第二次付费
45%
施工图……
第三次付费
20%
…竣工…
第一次付费
35%
方案……
第二次付费
50%
施工图……
第三次付费
15%
…竣工…
十三、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因此次招标为景观设计标,非施工工程类标,故建议取消此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本次招标不要求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后期实际服务时,
(略)”的内容,可否参考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1]349号文件,予以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免除(下附文件具体内容及链接)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皖财购[2021]34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网址:https://
(略).cn/public/7041/
(略).html,十、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定点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
(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附件中地块南侧约12亩的规划绿地不在此次方案设计范围。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13日10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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