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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有关单位:(略)
根据《(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物流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包括但不限(略)现代物流建圈强链工作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及“物流港(中心)”,在物流供应链、航空物流、电商快递、铁路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快运城配、低空物流等重点领域,直接从事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有关的模式创新、管理运营、人才培养、研究咨询等方面水平拔尖、素质优秀、贡献突出的现代物流领域专业人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现代物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略)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略)的现代物流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须(略)现代物流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从事现代物流发展相关工作,与(略)物流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
4.申报人须从事现代物流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具体包括运输服务、功能拓展、产业服务等方向,需在申报自述材料中予以明确;
5.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略)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略)的现代物流产业链企业。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省、市级物流(供应链)(略)(略)等单位:(略)
(2)在无人机物流、物流数字化、智慧供应链、物流枢纽规划设计、低空物流等专业物流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国家级)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署名前三)以上。
(3)研发的物流(供应链)(略)(略)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获得国家或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认证或推广。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管理类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
在全球物流100强、中国物流100强企业及现代物流(略)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的总(略)域性总部,或驻(略)级、省级分支机构物流领域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丰富的现代物流或供应链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模式创新等方面有成功案例或显著成绩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3)担(略)现代物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在服务成(略)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略)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枢(略)、供应链枢(略)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副总及以上管理型人才。
二、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企业在(略)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或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条件(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注册资本,国企5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1000万元以上。
2.年度营收,国企1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5亿元以上。
3.员工数量,国企500人以上,其他企业200人以上。
4.上交税额,“十三五”以来国企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达到1000万元或至少有两年的年缴税额度达2000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除外。
5.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100家。
6.项目建设,在(略)投建的物流项目被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且项目累计投资(截至2023年底)超过2亿元。
在国际门户枢(略)建设、国际供应(略)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承担国家(略)相关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企业、(略)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受到(略)委市政府表彰的企业以及被评为(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先进单位:(略)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现代物流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略)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略)(市)县物流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16日(略)口岸物流办。
(2)确定自评企业。市口岸物流办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30日(略)口岸物流办。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口岸物流办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略)等组建现代物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3日前报企业(略)(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23日前汇总报现代物流产业链评选委员会(市供应链协会、市现代物流产业联盟)。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口岸物流办(略)投促局及(略)(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略)(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3日(略)口岸物流办。
(3)市级部门联审。市口岸物流办(略)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略)
(二)用人单位:(略)
(三)用人单位:(略)
(四)“(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五、联系方式:(略)
1.(略):陈老师(略)(略)
2.(略)供应链协会:徐老师(略)

附件:1.(略)现代物流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略)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申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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