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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2023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包10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预算:(本项总共划分为13个包,总预算金额为(略).00元,其包10预算为135457.00元)
(略)
(略)
服务内容
评价金额
(万元)
预算上限金额
(元)
1
第10包
针对湘(略)应急管理局、湘(略)党政综合部、湘(略)发展集团共计3个评价单位:(略)
52881
135457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湘(略)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现结(略)绩效管理工作需求,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采购人:(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13个包,每个包分别确定1家单位:(略)
本项目每个包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采购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服务资料。
2.2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为(略).00元,其包10预算为135457.00元(本包累计结算不超过135457.00元)。各包最终付费金额以中标人实际承接项目数量、金额及标准为准。
2.3委托任务分配原则: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人:(略)
2.4采购人:(略)
3、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服务地点:(略)
3.履行方式:(略)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对湘(略)文件进行测算,拟评价的项目后期可能调整,最终支付费用据实结算。
2、拟评价项目情况表
第10包
(略)
所属单位:(略)
评价项目
评价金额
(万元)
预算上限金额
(元)
1
(略)应急管理局
整体评价
3520
15450
2
(略)党政综合部
(略)租赁及运行经费
5205
20074
3
(略)党政综合部
食堂经费
680
6098
4
(略)党政综合部
政策法规(深改)工作专项经费
145
1880
5
(略)发展集团
大王山南片-(略)工程
21566
24449
6
(略)发展集团
大王山南片-(略)(含浦大道-(略)
9426
25072
7
(略)发展集团
大王山南片-(略)(XO82-长潭界)
5981
20993
8
(略)发展集团
(略)(巴溪大道大道-(略)
6359
21441
合计

52881
135457
3、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2023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4、服务内容
4.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和政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略)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和政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略)政策标准对比等)。
4.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4.3绩效运行监控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略)
4.4绩效自评核查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略)
4.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略)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中标人应按照湖南湘(略)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湖南湘(略)财政金融局审定。
二是组成专业评价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略)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略)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略)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标人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湖南湘(略)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4.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略)
4.7专题分析报告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略)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4.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略)
5、服务要求
5.1工作纪律
(略)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略)
(略)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略)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禁止超标准入住宾馆。
(略)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略)
(略)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禁向被检查单位:(略)
(略)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略)
(略)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略)
5.2回避要求
(略)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略)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略)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略)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略)被核查对象(单位:(略)
5.3沟通方式:(略)
中标人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略)
5.4其他要求
(略)中标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略)
(略)中标人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5有关责任
(略)如中标人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中标人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略)
(4)中标人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略)
(5)中标人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略)
中标人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略)
(略)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略)
2.中标人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略)
(2)工作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略)
(略)服务期间,采购人:(略)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略)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略)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略)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中标人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拒绝接受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略)
5.6归档要求
中标人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略)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略)存档方式:(略)
(略)目录报备:中标人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略)
(略)调阅查询:采购人:(略)
(略)变动移交:中标人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略)
6、服务质量标准
6.1实施要求
(略)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中标人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略)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略)
(略)完善的保密措施:中标人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略)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中标人须实时关注(略)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2质保要求
(略)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略)中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略)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略)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略)
(略)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略)
6.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8)《(略)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7、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略)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略)
7.1项目负责人:中标人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略)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3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略)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5)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6)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7)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二、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略)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中标人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中标人加盖单位:(略)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中标人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略)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中标人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略)
3.2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略)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略))执行。
2.中标人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应符合《(略))的标准。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略)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略)
2.付款方式:(略)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实际支付费用由采购人:(略)
2.本项目折扣率是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83号)文件“清算审计合并、分立审计”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所称投标报价均指折扣率,例如:收费标准为(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为70%,则收费标准为(略)
(2)实际结算金额=基准价×折扣率
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间,(略)场变化造成政策变动,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就绩效管理服务出具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应根据新收费标准文件的要求,在中标价高于新收费标准文件的则按文件执行,在中标价低于新收费标准文件的则按中标价执行。(投标人应提供持有法定代表人新笔签署的相应承诺函原件)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2、采购人:(略)
3、★为保障项目的整体服务质量,本项目共划分为13个包,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条件结合每个包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任意一个包投标;若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时,(略)由小到大的顺序,(略)为该供应商有效所投包,该供应商所投其他包均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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