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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庆源塑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07月22日,(略)根据《(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略)(石水口段)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500m2。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PVC硬胶片、PET胶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PVC硬胶片150t、PET胶片539t。
扩建部分:新增PET胶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PET胶片539t/a,新增2台料斗、2台破碎机、2条挤出线(共包含2台挤出机、2台三辊压光机、2台收卷机)、4台真空上料机、2台冷却塔、2台空压机、6个干燥罐、1台除湿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制了《(略)(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4月22日通过了(略)
项目于2022年04月28日首次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于2024年05月30日变更,(略)为:(略)136478G001W,有效期为2020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0日。
项目于2024年05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8月31日,于2024年05月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扩建部分环保投资10万元,扩建部分环保投资占扩建部分总投资比例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挤出成型、压光工序冷却补充用水:项目挤出成型、压光冷却用水是为了保证塑胶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胶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项目挤出成型、压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略)政管道,引至(略)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破碎工序废气:项目在破碎后开盖时会有少量粉尘逸散,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挤出成型、压光工序废气:项目挤出成型、压光过程中对塑胶新料加热熔化,此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风管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略):DA002)。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辅助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值约为70~75B(A)。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防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略)(略))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罐、废导热油桶、废空压机油、废导热油。(略)(略))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与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见表1。
表1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略)
危险废物
名称:(略)
危险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略)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危险废物仓库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略)
危废储存
10m2
胶桶装
5t
半年
废空压机油罐、废导热油桶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略)
堆叠
一年
废空压机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略)
胶桶装
一年
废导热油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略)
胶桶装
一年
(五)辐射: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4年06月13日~2024年06月14日,(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80%,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PET挤出成型、压光工序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略)(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略):东环建【2024】2088号),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取80%。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PET挤出成型、压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80.6%~84.7%,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在2024年06月13日~(略)扩建项目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略):HZT(略)-ZH),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废水:
生活污水所测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
项目PET挤出成型、压光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所测点位的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表1中3类标准限值。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略)(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略)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07月22日
附件1:验收报告-庆源(公示).pdf5.7MB,下载次数1
附件2:庆源验收监测报告扫描件.pdf6.2MB,下载次数1
附件3:自主验收意见-庆源(公示).pdf6.8MB,下载次数0
附件4:其他说明事项-庆源(公示).pdf2.5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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