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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视频拍摄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略)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略)
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
服务内容(服务量清单)
具体服务要求
1、拍摄并制作2部非遗项目申报片,宣传片视频时长不低于5分钟/部。
2、申报片应是专为申报人制作的原版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录像资料(如宣传片之类),内容应体现被推荐人技艺水平。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3、共拍摄2部申报片,需在2024年8月25日前拍摄及审核完成。
5、乙方需提供拍摄、制作期间产生的完整的影、音原素材资料一套,用网盘(永久有效)提供成品。
6、供应商需自备专业录影棚、视频团队和拍摄设备,视频团队具备专业人员,含策划、导演、编导、摄像、后期剪辑、主持等。同时拥有专业灯光、音响、提词器、摄录等设备。
7、(略)(略)、抖音、APP等平台宣传推广。

服务质量标准
1.视频格式:mp4或flv。
2.出片画质须为高清且达到1920*1080HD标准,可投放于大屏LED显示屏、候诊厅屏幕及学术会议厅显示屏;视效果需使用“达芬奇”等同等级或以上标准软件较色。成品效果输出帧速率不低于25帧,采样频率不低于48khz无压缩mov格式。
3.供应商须提供导演、编剧、策划、脚本撰写等申报片应有全套服务,配合甲方进行调整和修改。
4.院方享有服务方所拍摄的所有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未经院方的书面许可,服务方不得以使用、授权他人使用、转让等任何方式:(略)

计费标准
按照报价表进行报价,总金额包含策划、文案、脚本、拍摄、前期制作、后期特效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结算方式:(略)
执行完合同规定所有内容并将成片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费用。
服务期限
接甲方通知后20日内完成拍摄内容并交付成品。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配备专业的拍摄装备;
3.根据本项目组的专业度,配备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当中至少3人持有效期内的新闻采编资格证或记者证复印件;
4.(略)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略)有3年以上合作经验,须提供近3年相关业绩合同5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略),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自拟)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新闻采编资格证或记者证复印件;
6、(略)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7、业绩合同。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2024年7月27日-2024年7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略)
七、联系人:(略)
八、(略)院内、(略)上发布。
(略)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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