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4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3〕35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
(略)
(略)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龙头村
四、项目主要内容
1.围
(略)产业特点,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片,核心示范片内水稻种植、杂交水稻制种实施耕、种、防、收、烘全过程机械化生产。辐射带动周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1000亩以上,并对辐射范围内的补短板推进活动给予适当的作业补助。
2.实施主体应带头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稻种植、杂交水稻制种等新机具新技术,适时开展新型高效便捷的机具示范展示活动及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要求在示范
(略)级组织开展现场演示、示范、培训活动2场次以上,包括1场次以上杂交水稻制种母本机械化插秧技术现场培训推进活动和1场次以上水稻毯状苗机械化插秧技术、机械直播技术现场培训推进活动,合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3.为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宣传效果,组织开展现场活动时需邀请电视台、融媒体等新闻媒体参加,以通过应用媒体宣传,提高农户对新机具新技术的认知,提高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示范推广效应,发挥示范片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促
(略)水稻生产全程机械的示范推广。要求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开展新机具新技术活动宣传报道3次以上。
五、验收结果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
(略)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月26日-8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
(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
县纪
(略)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略)
县财政局农业股:
(略)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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