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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丰乐大道614号(蓝溪都市家园)19幢一楼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略):czlycq(略)
安徽(略)办公用房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8月6日10时至2024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略)(略)),(略)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略),建筑面积约合计330平方米,年租金79200.00元,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人需按现有房屋用途经营(略)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略)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三年,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租赁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赁价(元/年)确定。实行房租预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协议》签订时缴纳,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分别于租赁协议签订后满一年和满二年的前一个月内缴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协议》中约定。
4、在租赁期间,(略)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向出租人交回房屋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还原房屋原本面貌,撤走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出租人不支付承租人任何补偿费用。
5、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6、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将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略)(略)居民委员会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9、其他相关要求:安徽(略)(略)居民委员会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略)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略),建筑面积约合计330平方米,年租金79200.00元,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79200.00元/年,保证金为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6日10时前交纳完毕;(略)账户(如以单位:(略)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略)(略)(略)0070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略)办公用房招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略)代理,代理费(略)(略)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略)办事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略)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略)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略)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被(略)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略)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出租房屋提供的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价格。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略)
(略)(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招租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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