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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略)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略)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略)
一、(略):CQJY-2024-ZX080
二、项目名称:(略)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使用年限至2051年11月24日,净用地面积13203㎡,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挂牌(竞价)起始价3767.7万元(不含增值税),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略)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略)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8月22日17(略)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略)
七、竞价时间
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略)官网/微信:(略)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及尽调,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未披露的现状情况和转让方未披露的瑕疵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明确知悉,该土地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土地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承诺或保证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质量、未来的使用情况、回报率等提供任何保证。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上存在尚未到期的租赁权,(略),租赁合同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总价款后的60天内,转让方应按照该土地的现状向受让方移交该在建工程。移交后,受让方自行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并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租义务。自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总价款之日起的租赁费归受让方所有。租赁期间所出现的包括并不限于纠纷、安全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一概无关。租赁期限届满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办理该土地清场及收回的所有事宜,如需向承租人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的,均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前述事宜即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4、转让方收到全部的成交价款后,交易双方到土地所(略)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预告登记。
5、受让方应自行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办理该土地上的项目立项、规划或报建等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承诺或保证该土地可以办理任何的规划或报建手续。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6、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并自行从事该土地上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以促成该土地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符合办理过户的条件),且受让方应承担由此所有的费用、风险和责任。该等费用、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项目开发期间出现的包括并不限于经济纠纷、工程欠款、农民工工资发放、人身安全、劳务致害、消防环评等问题概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如因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并由受让方承担一切债权实现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受让方不得以本条所涉及的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该土地现在或将来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的事由)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调整转让总价款。
7、土地转让时,转让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受让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在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后,建设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该土地完成的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时,满足过户条件后,
交易双方应于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变更等手续,将全部手续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办理完过户手续,履约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9、合同签订后1年内,如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方将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所产生的利息(利率为签订合同时的一年期LPR利率);合同签订后超过1年,如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方将只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0、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略)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自成交之日起5个日内,受让方须支付首期成交价款1000万元(含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并签订本《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受让方须支付剩余全部的成交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特别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评估报告中转让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不含税价值,挂牌价格及受让方竞拍出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竞拍成功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鲁华明精诚资评[2024]B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地址:(略)
(略)(略)以西、双河街以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1)(1).pdf


(略)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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