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2024
(略)形式复核结果的公示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缩短办结时限,现将2024
(略)合并后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
(略)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7月10日,第六批次共有69
(略),
(略)药品16个,
(略)药品53个。见附件1。
(略)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价不高于申报企业的全国最低九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价格,
(略)药品在其他省份降价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在甘肃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方式:
(略)
(略)(略),在“
(略)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
(略)提示提交申诉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申诉质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24时。
三、联系方式:
(略)
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
(略)(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2024
(略)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7月26日
普通附件:
2024
(略)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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