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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零星维修服务公司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略)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HNJJZC-(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一、(略)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豫财购【2020】4号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建等零星施工工程,(略)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遴选项目1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遴选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零纳税或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纳税申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开始之日(不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HNJJZC-(略)、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5.2资金来源:自筹。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略)
5.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5.5服务期限: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零纳税或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纳税申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开始之日(不含发布当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注: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2份且加盖单位:(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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