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4年1月18日对《
(略)青山寨石灰石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5月24日对《
(略)(略)(略)大梁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6月5日对《
(略)陕西省
(略)小猱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6月20日对《
(略)红墩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7月2日对《
(略)聚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
(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单位:
(略)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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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大梁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已下载次附件【
(略)红墩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已下载次附件【
(略)陕西省
(略)小猱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已下载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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