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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郑州市“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示内容
(略)(略):WXZB(略)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略)(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
中标人:(略)二、其他:
中标价格:64.46万元
(略)(略):WXZB(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7月26日。
二、(略)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合格三、评审专家名单张震、薛桂萍、邱现庄(采购人:(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略)
收费金额:11050.00元。
单位:(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略)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评审总得分:96.67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四、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略)(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WXZB(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7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略)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略)
WXZB(略)(略)644600.00元
(略)名称:(略)
1(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震、薛桂萍、邱现庄(采购人:(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略)
收费金额:11050.00元。
单位:(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略)
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评审总得分:96.67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6.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郑州云腾
工程管(略)就业创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
(略)(单位:(略)
符合政黄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签订分包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名称:(略)
日期
程管理司
2024年07
各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可不填报。
26日
2.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声明函供应商须提供,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销应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436
(略)
(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31.1适用范围...............................................................................................................131.2采购项目说明.......................................................................................................131.3磋商范围、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13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
1.5费用承担...............................................................................................................131.6保密.......................................................................................................................131.7语言文字...............................................................................................................131.8计量单位:(略)
2.1磋商文件的组成...................................................................................................172.2磋商文件的澄清...................................................................................................182.3磋商文件的修改...................................................................................................183.响应文件.........................................................................................................................18
3.1响应文件的组成...................................................................................................183.2磋商报价...............................................................................................................193.3磋商有效期...........................................................................................................193.4资格审查资料.......................................................................................................193.5备选方案.................................................................................................................193.6响应文件的编制.....................................................................................................194.磋商.................................................................................................................................20
4.1响应文件的加密.....................................................................................................204.2响应文件的递交...................................................................................................20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磋商开始.........................................................................................................................20
5.1磋商时间和地点:(略)
6.1磋商小组...............................................................................................................216.2磋商原则...............................................................................................................226.3磋商.......................................................................................................................227.合同授予.........................................................................................................................22
7.1定标方式:(略)
9.纪律和监督.....................................................................................................................23
9.1对采购人:(略)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5
评审办法前附表.................................................................................................................25
评审方法.......................................................................................................................312.评审标准.......................................................................................................................312.1初步评审标准.......................................................................................................3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13.评审程序.......................................................................................................................313.1初步评审...............................................................................................................313.2详细评审...............................................................................................................31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3.4评审结果...............................................................................................................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采购需求...................................................................................................................4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一、响应函.........................................................................................................................51二、响应函附录.................................................................................................................5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三、授权委托书.................................................................................................................54四、商务文件.....................................................................................................................55五、技术部分.....................................................................................................................61六、资格审查资料.............................................................................................................62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WXZB(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最高限价:650000.00元
(略)包名称:(略)
1WXZB2024-(略)(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略)是650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6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略)
5.2磋商范围: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
5.4质量要求:合格。
5.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要求。
5.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网站:查询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略)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下载EPS格式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未下载过EPS格式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略)不再支持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略)》、《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略)》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启方式:(略)
(略)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
磋商)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略)进入文件上传界面,在规定的时
间内(30分钟/标段)进行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等。
2、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略)
(略))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条款名称:(略)
(略)采购人:(略)
(略)采购代理机构:(略)
1.2.(略)(略)“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项目监理
(略)磋商范围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略)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略)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要求
(略)质量要求合格
(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
(略)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略)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略)磋商预备会不召开
(略)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略)采购人:(略)
1.10分包不允许
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前5日
(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的澄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无需确认。形式:/。
(略)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无需确认。形式:/。
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略)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
(略)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应有效、清晰可辩的原件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略)
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印章,可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4.1.(略)(略)(略)要求加密
(略)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略)
5.2.(略)(略)信息推送及采购代理机构:(略)
6.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略)
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略)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2)履约担保的金额:/。
(略)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略)质疑函接收形式、部门、联系电话:(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略)有效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3.1款、第(略)项规定评审标准的供应商。
(略)类似项目业绩1.本招标采购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信息化类项目监理。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10.2“暗标”评审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略)
10.3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人:(略)
10.4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650000.00元最高限价:650000.00元
10.5知识产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略)
10.6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略)
10.7同义词语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委托人”和“乙方/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略)
10.8采购人:(略)
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采购人:(略)
的供应商。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略)
10.9代理服务费
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略)
10.10本项目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11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1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略)卡MAC地址:(略)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0.13(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略)参与(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略)(略)(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10.14电子招标投标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略)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略)远程开标室,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2.(略)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相关要求,编写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具体要求见:(略)(略))。(略),客服电话:(略)1;QQ:(略)
1.总则1.1适用范围参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本项目磋商文件。如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参照其规定执
行。
1.2采购项目说明(略)本项目采购人:(略)
(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本项目名称:(略)
1.3磋商范围、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略)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本项目的验收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略)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略)
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计量单位:(略)
1.9磋商预备会(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略)
(略)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略)
清,以书面方式:(略)
1.10分包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略)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略)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略)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略)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略)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略)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略)
(略)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略)(略)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略))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略)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略)采购人:(略)
(略)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略)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如涉及)。
(略)正版软件(略)依据《财政部(略)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略)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略)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略)产品技(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略)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略)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略)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略)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略)根据关于印发《(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略)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略)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略)、数据库等产品根据《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如本项目涉及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略)、数据库等产品,供应商无需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即可。
(略)采购需求标准(略)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略)(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略)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略),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磋商文件的澄清(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略)
(略)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略)
(略)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略)
2.3磋商文件的修改(略)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5天前,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略)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磋商报价(略)磋商报价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规定、标准规定和其它相关全部内容等费用。
(略)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
(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和响应函附录中的首次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3磋商有效期(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略)
3.4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声明函,且资格承诺声明函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略)
3.5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略)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略)
(略)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磋商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略)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略)
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略)的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未按本章第(略)项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4.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略)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略)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略)在本章第(略)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略)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略)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略)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略)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磋商开始5.1磋商时间和地点:(略)
5.2磋商程序(略)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
(略)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略)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略)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略)
(略)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不提交最后
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作无效投标处理),最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如有价格扣除,按价格扣除后计算,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磋商小组6.1磋商小组(略)磋商由采购人:(略)
(略)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略)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略)
6.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
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略)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略)
7.2成交通知(略)采购人:(略)
(略)采购人:(略)
7.3履约担保(略)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略)
(略)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略)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略)
7.4签订合同(略)采购人:(略)
(略)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略)
8.废标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略)
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略)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略)
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质疑或投诉(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略)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略)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略)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略)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略)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略)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略)项规定,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磋商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验收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权利义务响应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磋商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载明的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略)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略)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65分
(略)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
(略)(1)磋商报价评审标准磋商报价1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2.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略)(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10分供应商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不具有得0分。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3分项目总监满足本章“附表一: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置一览表”要求得3分,不满足得0分。
2分项目总监代表满足本章“附表一: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置一览表”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10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按本章“附表一: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置一览表”要求配置得10分,每有1个岗位未按要求配置的扣2分,扣完为止。
(略)(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投资控制体系与措施8分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和措施,工程变更投资控制、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质量控制体系与措施8分质量控制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体系和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进度控制体系与措施8分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等,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分析,符合本项目进度控制关键工序相应措施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2分。
合同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5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信息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2分。
协调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监理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程序及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2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8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全面及具体应对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科学合理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齐全、结构合理、分工及岗位职责明确、监理制度完善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3.虽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注: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涉及到的证书均为国家行政部门颁发为准,协会、(略)等颁发的无效。
3.商务和技术部分各分项如有缺漏项,相应分项得0分。
附表一: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置一览表
(略)岗位岗位技术证书其他要求人员人数
(略)监理师证书1.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与供应商单位:(略)
(略)监理师证书1人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岗位岗位技术证书其他要求人员人数
2.1(略)监理师证书1.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与供应商单位:(略)
2.2测试工程师1人
2.3软件工程师1人
2.4(略)工程师1人
2.5资料管理员1人
附表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二条规定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略)或者注册商标;工单位:(略)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批发商或者经销商处拿货,而非从制造商处直接拿货,难以获知所有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
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
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略)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略)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略)分值构成(1)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
(略)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的;(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响应文件的;(5)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情形的。
3.2详细评审(略)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1)按本章第(略)(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略)(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略)(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供应商得分=A+B+C。
(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以全部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的得分。
(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略)在磋商过程中,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评审结果(略)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项目名称:(略)
委托人:监理人:年月日
第一部分项目委托合同委托人: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略)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标准条件;2、本合同专用条件;3、采购需求;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六、支付及结算方式:(略)
2、监理人的中文名称:(略)
3、付款方式:(略)
第三次: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整(¥元);七、监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派出监理项目师进驻现场,监理工期至本合同约定工期期满后结束。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1、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签约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根据需要,双方经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略)
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项目,在本项目中是指。
(2)“委托人或业主单位:(略)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在本项目中是指。
(4)“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项目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建方/承建单位:(略)
(7)“项目监理的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到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项目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项目所在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项目师及其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委派到现场的项目总监理项目师,全面负责项目监理中一切事宜。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各种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略)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报酬。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开展监理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没有答复时,则视为认同监理人的意见。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派项目现场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协调项目事宜。委托人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通知已选定的项目承建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项目合作的单位:(略)
(2)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协作单位:(略)
第十五条委托人向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办公用房等。
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项目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模、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对项目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项目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颁布的项目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更正。
(3)审核项目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略)
(5)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12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6)有项目技术标准的检查权;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和内容,有权通知承建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建方得到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7)有项目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的签认权。
(8)在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项目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项目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项目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项目款。
(9)因委托人和承建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并且委托人未支付监理人增加的监理费用的情况下,监理人有权对项目监理工作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承建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项目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在12小时内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可要求承建方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建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由监理项目管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建方发生争执时,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委托人权利第十九条委托人有对项目规模、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项目师及监理成员时,监理人除应替换不低于被替换人员水平的人员外,不得影响监理工作正常进行,且必须通知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二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建方串通给委托人或项目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如果更换两次监
理人员后仍不能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选定项目承建方,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对承建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的责任期自监理人进入现场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工期到期日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略)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第三十二条委托监理合同到期或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项目移交手续,承建方和委托人已签订项目维护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费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七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费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委托人支付的监理费,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解释时,或根据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条已暂停执行
监理业务时限超过三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0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20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10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20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建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监理费:固定总价监理费为人民币(¥元)。
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费支付申请中的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监理费支付申请5日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费,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延期付款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费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它第四十二条因委托人和承建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延期,超过合同工期30天后,从第31天起,按延长天数多少相应增加监理费。增加监理费额=日监理费额(监理费总额÷合同工期天数)×延长工期天数。
第四十三条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服务费,是监理单位:(略)
第四十四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建方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五条对于监理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委托人有权使用并复制。第四十六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四部分专用条件第四十八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理依据:1、(略)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2、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法规3、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及标准;4、项目需求、技术说明要求等;5、依法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和协议。
第四十九条监理时限、范围和监理目标:监理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
监理范围: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监理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要求。
第五十条监理职责1、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熟悉各类合同文件,理解合同要求。
2、(略)分析、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改进意见。
3、检查项目承建方的质量保证体系。
4、审核项目承建方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5、主持召开日常会议。
6、要求项目承建方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实施,并通过巡视、检查、测试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项目质量。
7、检查验收检验项目的质量。
8、审查项目承建方报送的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9、协助委托人整理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和备案资料。
10、调查、处理一般项目质量缺陷和事故,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项目质量缺陷和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1、审签中间支付凭证和竣工结算。
12、编制监理工作月报、阶段性监理工作小结及委托人提出的其它工作报告,项目竣工后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监理报告。
第五十一条监理工作内容:1、项目质量监理1)审查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方案。
2)审查承建方提交的开工报告。
3)监督承建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项目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项目加强监督检查。
4)检查承建方的项目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承建方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5)查验承建方所用检测仪器的合格证、计量证。监理单位:(略)
6)(略)进行安装调试,使项目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最佳效果,且符合合同和国家标准要求。
7)监督承建方认真处理实施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项目师和通知委托人。
2、项目进度监理1)监督承建方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实施。审查承建方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2)经常提醒委托方及时解决和协调自身应解决的实施问题。
3)监督承建方落实实施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组织召开项目进度协调会,协调解决影响实施进度的各类问题。
5)监理单位:(略)
3、项目投资监理
1)审核承建方申报的验工报表及项目款支付申请,保证验工报表及项目款支付申请中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签证上报委托人据以拨款。
2)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计量。
3)审核实施变更,按合同和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确定变更的价格调整。
4)审核项目决算。
4、竣工验收阶段1)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略)
2)根据承建方的竣工报告,提出项目质量检验报告。
3)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初检,审查项目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参加并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竣工检收。
5)办理项目移交,签发项目竣工证明。
第五十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项目资料及提供时间,监理人进场时,委托人应提供:1)项目招标文件。
2)委托人与项目承建方签订的项目实施合同。
3)承建方投标文件。
委托人应提供项目资料的时间:5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损失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五十四条未尽事宜,经双方认定以附件形式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条款:见采购需求。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含内容:1、视频课程30门线上视频课程,课程包括数字经济、制造业、社会生产及生活服务三大类课程,2、仿真模拟课程20门定制开发的仿真模拟课程,包括数字经济、制造业、创业、就业四大类,3、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二、项目服务范围要求本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信息(项目文档)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略)
1.1参加技术交底。
1.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3审查承建单位:(略)
1.4编制、(略)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1.5审查承建单位:(略)
1.6审查承建单位:(略)
1.7审查承建单位:(略)
1.8监督承建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略)
l.9当发现项目技术标准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委托人并提出建议。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业主。
3、监理大纲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实施过程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负责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并提供监理服务。协助委托人完成上级各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提报决算、审计等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参与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安全管理,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等。
重点、难点内容包括:3.1项目组织及技术方案的把关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略)
3.2项目质量控制(1)项目质量控制1)技术方案的审核和确认;2)对采购的软硬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3)对软硬件、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4)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2)课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1)课件开发的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2)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承建单位:(略)
(3)培训的质量控制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略)
3.3项目进度控制1)审核承建单位:(略)
3.4项目投资控制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3.5项目合同管理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略)
3.6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1)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项目周报;6)监理建议书;7)监理通知;8)各种会议纪要;9)阶段性项目总结;10)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
3.7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经采购人:(略)
监理单位:(略)
3.8项目安全管理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2)督促承建单位:(略)
3.9项目知识产权管理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承建方非授权使用;2)(略)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3.10项目验收管理1)负责审核承建单位:(略)
3.11风险管理1)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详细分析;2)针对风险分析给出相应应对规避措施。
3.12监理服务准则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略)
3.13项目管理机构(1)监理人按项目特点配备专业人员、人员分工、岗位职责及监理制度等。(2)监理人需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期间全程参与监理、监督、管理工作,每周主持工作例会。
(3)人员替换监理人因工作安排,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批准。如被批准更换主要人员时,监理人除应替换不低于被替换人员水平的人员外,不得影响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4)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所有监理人员,须常驻现场。
监理人员的休假(包括人员、时间和期限等)应事先征得业主单位:(略)
监理人派驻现场的人员未经业主单位:(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略)
响应文件
(略)
供应商:(盖单位:(略)
目录一、响应函二、响应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商务文件五、技术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函(采购人:(略)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略)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所有已提供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放弃提出任何误解或不明作为抗辩的权利。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略)
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6.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我方保证你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7.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盖单位:(略)
年月

二、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略)
项目总监
磋商范围包括“青蓝”和“蒲公英”培训计划课程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首次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供应商应在此填首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结束止
权利义务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承诺响应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盖单位:(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略)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文件4.1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说明1.1报价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报价为固定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履约期间将不因政策、法规、市场物价、工期、技术方案重复修改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报价表中未单独列出的费用,在已列出的项目相应费用中全部包含。
1.3报价结合磋商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管理难易程度、技术方案重复修改、工期、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
1.4报价用应是完成磋商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各阶段会议召开、相关技术方案审查、咨询、成果验收等费用,此外还应包括政府规定的一切税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参考有关规定,自行考虑报价并设计磋商报价表格,格式自拟。
4.2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略)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略)
发包人地址:(略)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质量标准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
(略)
4.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表
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参与的项目名称:(略)
(略)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证书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略)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总监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
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证书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略)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
称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人一表。
4.4综合材料(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名称:(略)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盖单位:(略)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略)
4.5其他商务资料(略)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及评标办法中评标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略)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信息安全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略)、数据库等产品证明材料注:如磋商范围内不包含的可不提供。如有,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等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信息安全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略)、数据库等产品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技术部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监理大纲方案:
(1)投资控制体系与措施;(2)质量控制体系与措施;(3)进度控制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合同管理体系与措施;(6)信息管理体系与措施;(7)协调管理体系与措施;(8)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9)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略)
注册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略)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略)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2资格承诺声明函致:(略):我单位:(略)
二、我单位:(略)
三、我单位:(略)
四、我单位:(略)
五、我单位:(略)
六、我单位:(略)
我单位:(略)
供应商:(盖单位:(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
6.3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致:(采购人:(略)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略)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略)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略)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略)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略)
(七)投标(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略)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
的权利。
(略)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略)
年月日
6.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略)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2.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声明函供应商须提供,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提供或删除。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单位:(略)
供应商:(盖单位:(略)
6.5信用信息查询注:1.开启结束后至磋商结束前采购人:(略)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查询内容,具体查询内容以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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