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G209兴山县观音河至昭君桥段路面改造工程(K1999+708-K2015+000、K2018+100-K2022+200、K2045+378-K2049+977)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G209(略)面改造工程(K1999+708-K2015+000、K2018+100-K2022+200、K2045+378-K2049+977)(略)获取:(略)
一、项目概况
1.(略):HBYH(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预算:380000.00元
4.最高限价:3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完成G209(略)面改造工程(K1999+708-K2015+000、K2018+100-K2022+200、K2045+378-K2049+977)监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9.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略)
(3)(略)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需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略)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略)与桥梁)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略)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略)与桥梁工程)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员具有监理员资格。(提供人员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5)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略)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点击查看原文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