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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址在泉州市洛江区阳光北路21号伟宏花园城地下室车位283(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一次)
福建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址(略)】,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车位,所在层数-1层,登记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需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法院不能出具成交裁定书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深入了解标的物现状及产权等方面问题,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或其他法定事由应撤销拍卖的,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事项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略)
注意事项:
1、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7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略)车位283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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