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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7月26日贵州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六盘水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贵州 - 六盘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会员:
(略)委托,(略)定于7月26日组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略)”((略))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粮油交易”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是指中储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以下简称“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销售标的物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销售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审慎(略)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竞采,交易完成后,(略)同时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
拟参与竞价的会员对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如有疑问,(略)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联系人:(略)
二、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4年7月26日10:30开始
品种:稻谷
数量:3089吨
标的交收地:详见交易清单
联系人:(略)
(略)马桃电话:(略)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略)”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采购价格是以竞价方式:(略)
2、销售价格为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略)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粮食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无水、杂增扣量。
看样时间:7月23日-7月25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粮食生产年限、产地、质量参考指标等详见交易清单。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买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和物流情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略)场风险。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1.脂肪酸值≤18(KOH/干基)/(mg/100g);2.粒型:不限;3.水分扣量标准:水分>13.5%且≤14.0%的,按每超0.1%扣0.1%的标准扣量;水分>14.0%且<14.5%的,除按每超0.1%扣0.1%的标准扣量外,再增加0.5%的扣量;水分等于14.5%的,按2%扣量,水分>14.5%的,买方拒收;4.杂质处理:杂质>1.0%的,买方原则上拒收。如杂质>1.0%且≤1.5%,且能整理合格后入仓的,由双方协商处理。若由买方代为整理的,卖方承担相关过筛费用,筛下物据实扣量,由卖方自行处理;5.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竞价成交后,卖方需对销售粮食进行质量及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并在发货前向买方提供检验报告。(粮食生产年限、产地、质量参考指标、食品卫生指标等详见交易清单。)
3、质量争议。粮食质量以买方入库逐车检测为准,如中标方对买方逐车检测结果存在争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复检申请,如中标方对买方复检结果仍存在争议,原样送中储粮(四川)(略)(或以下机构任选一家:(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略)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略))检测,以此结果为准。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略)实行保证金制,有竞价意向的(略)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略)进行交易。销售和采购合同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150元/吨,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共计370元/吨。
(二)(略)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略)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略)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略):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略)
(略)(略)6
银行(略)域:(略)(略)
(三)本场次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签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按批次付款,货物入仓数量原则上每500吨为一个付款批次,买方支付每个批次货物95%货款;卖方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数量入仓并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签订结算书,凭双方签订的结算书及卖方开具的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货款。
(六)销售合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
(七)执行时间:销售合同执行期原则上为2024年8月9日至9月24日。采购合同执行期原则上为2024年10月7日至12月3日,中标方须均衡发货,如在2024年11月1日的实际发运数量少于成交总量的40%,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追加保证金,如中标方不愿追加保证金视同中标方违约处理。具体销售、采购执行日期以直属库书面通知为准。(八)采购合同数量确认:结算数量以委托方库内实际过磅数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略)有权依照《(略)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略)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略)查看应用,(略)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略)概不负责。(略)登录方式:(略)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合同、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略)”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略)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附件中《(略)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7月26日试行)(略)有关规定执行。
(略)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3306、3307、3308、3309、3318
出入金电话:(略)
传真:(略)
附件:《(略)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7月26日试行).docx
附件:(略)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xls
(略)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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