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三建三十六处询价公告
本公告旨在为我单位: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报价函见下表:
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服务报价函
发出单位:
(略)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三十六工程处
询价发出日期
2024年7月29日
涉及
(略)域
安徽、山西、陕西、内蒙、新疆等全国各地
服务请求
负责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招聘、面试、体检、上岗等工作,劳务派遣工人的工资、各类保险费用由采购人:
(略)
含税金额(单位:
(略)
报价日期及签章
二、报价文件要求
派遣人员服务费每月按87元结算,暂定106人;劳务派遣人员(残疾人)招聘费每人按870元结算,暂定70人,招聘人员(残疾人)按照入职时间满一个月结算服务费。服务费最高限价:296339.40元(含税),计算公式:(87元×106人×24个月+870元×70人)×1.05=296339.40元。人员增减按实际发生人数据实结算。
且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采购人:
(略)
2.报价文件一律采用PDF格式上传;
3.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4.此次报价仅接受一次性报价,不区分案件阶段。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与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2.采购人:
(略)
3.成交供应商负责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资料管理。
4.采购人:
(略)
5.服务期内,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人员主张的待遇、经济补偿等款项,由采购人:
(略)
6.以采购人:
(略)
7.服务期内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人员病故或非因公死亡,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费用。
8.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
(略)
9.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个税代扣代缴等相关工作,避免发生信访、投诉、劳动仲裁、诉讼等事件。
10.成交供应商须和谐、稳妥的处理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
(略)
11.成交供应商与残疾人再就业劳务派遣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须将该材料原件提供至采购人:
(略)
12.根据合同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人力资源服务。
五、服务期限2年。
六、提交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七、询价截止日期:具体时间详见“
(略)”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八、联系方式:
(略)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详情,请联系: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三十六工程处,姓名:王莹莹,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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