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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1名法治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保证统筹推进依(略)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治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法治岗工作人员:1名
招聘要求:
(1)具有法学类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2)1年以上法务管理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熟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具备各类法律事务的逻辑判断和分析能力等;
(3)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放宽条件: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3.具有政府机关工作经历,可以适当放宽工作经验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作出撤销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略)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三、薪资福利、聘用形式
1、薪酬待遇:法治岗工作人员工资(略)/月(含个人社保公积金),交通费用300元/人/月(全年),4-10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300元/人的高温补贴。
2、聘用形式:(略)司法局安排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略)司法局工作。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体检、签约6个环节,(略)司法局组织实施。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略)(略)站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8:00至2024年8月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节假日可报名)。
2.报名方式:(略)
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簿本人页;
(3)个人简历。(按附件1填写)
(4)毕业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略)(略).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及满足放宽条件要求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本人与用人单位:(略)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且相关责任由弄虚作假的聘用者无条件承担。
6、本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7、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疾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结果通过(略)(略)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略)司法局投诉及反馈。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略)
(四)体检
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选,(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招聘单位:(略)
(3)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略)
(4)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应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5)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六、咨询电话
(1)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898)(略)
(2)本招聘公告中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本公告未尽事宜,(略)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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