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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锦公产权网挂2024-33号凌河区万年里15-75号出租

所属地区:辽宁 - 锦州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辽宁 - 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略)
(略)挂2024-33号
项目名称:(略)
(略)出租
转让方
(略)
出租标的状况
出租标的坐落(略),建筑面积200.04平方米,(略)以西,中央北街以东,(略)以南。
出租底价
6.5万元/年,租期1年。
公告期起止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
展示时间、地点:(略)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2日
地点:(略)
竞价方式:(略)
(略)络竞价加价幅度0.5万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7月29日9时至2024年8月12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0时起
保证金金额
1.3万元
交纳形式
(略)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略)
(略)(略)5663
开户银行:(略)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略)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略)和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略)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略)
3.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延牌方式:(略)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联系人:(略)
赵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
转让方联系人:(略)
吴凤霞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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