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程(第一批次)临时用地(一标弃渣场)林木采伐、清林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略)(略)(略)工程(第一批次)临时用地(一标弃渣场)林木采伐、清林潜在投标人应登录“
(略)(略)(
(略).cn/)”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JLCD-2024-ZB-011
2.
(略):采购计划-[2024]-00090号
3.项目名称:
(略)
4.采购方式:
(略)
5.预算金额:人民币1,864,577.00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864,577.00元
7.采购需求:林木采伐、清林、移植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8.服务期限:2024年8月7日-2024年11月30日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0.服务地点:
(略)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须提供近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1.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
(略)
3.2整个采购过程不能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00分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
(略)》、《
(略)》上发布并同时推送至《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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