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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人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如意人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公开时间:53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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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知
各位债权人:
2023年9月27日,
(略)(
(略)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月9日,
(略)管理人。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之后,截至目前,合计有4户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补充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04,459.47元。目前,管理人已审查完毕上述4笔补充申报的债权,并编制了债权表,提请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为节省广大债权人的时间成本,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
(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但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2024年8月14日前)向
(略)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逾期未提出异议,未提起诉讼、未申请仲裁的,视为认可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联系方式:
(略)
(略)管理人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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