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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65号新中星花园3栋23层2单元2302室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1时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乌(略)
标的物四至:(略)(略)(略)(略)店。
评估价格:(略)元,起拍价:(略).9元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欠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据调查截止2024年4月30日欠物业费(略)(仅供参考),欠暖气费8343.6元(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是否存在其他欠费情况,所有欠费以实际交付时买受人自行调查为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姓名变更、交房手续等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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