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通知书
黄梅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决定受理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对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4年7月20日指定湖北法济律师事务所担任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依照相关规定,就债权申报等预重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时,对鑫邦纤维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前,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邦纤维公司”)的债权人务必于该日期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选择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债权申报:
1、自行登录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tdh.pcql.com.cn),并将书面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江文化广场603室,联系人:翟宝国13581253688)。
2、通过现场向管理人申报,申报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江文化广场603室(联系人:翟宝国13581253688)。
采用线上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前往现场申报。债权人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为便于预重整工作开展,本次申报及审查的债权的利息暂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10日。如后续鑫邦纤维公司转入正式重整程序,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鑫邦纤维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违约金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违约金至相关申请受理日。
特此通知。
黄冈鑫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2024)鄂1127破申5号预重整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doc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附件2.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doc 下载
(2024)鄂1127破申5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doc 下载
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共享).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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