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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县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略)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518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20,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61%(即:加权平均利润率)
采购需求:桓仁污水处理厂厂界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不含本项目湿地、进出水在线监测、(略)及泵站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8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略)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略)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略)
4、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略)(略)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略)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略)公告信息,及时获取:(略)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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