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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2024-JL09-F4051)(第1包)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L09-F4051
三、报价最高限价:根据零星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或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按照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2022年修订版】折扣执行。最高限制折扣为100%,超出无效;
四、服务期限:1年。
五、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级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项目内容:工程新建、整修、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设计服务。
七、服务范围:工程设计服务
八、成交方式:(略)
九、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2.服务要求:主要内容为建筑物新建、整修及改造、零星维修设计等。结合招标人:(略)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根据零星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或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按照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2022年修订版】折扣执行。最高限制折扣为100%,超出无效;
3.工程设计负责人要求:①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或其他职务。(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及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承诺书)②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工程设计负责人在勘察实际报价单位:(略)
4.拟派驻服务团队的其他人员要求:
勘察设计团队(3人及以上)
设计负责人
1人
中级(含)以上职称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根据需要驻现场工作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师
1人及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
根据需要驻现场工作
安装工程专业设计师
1人及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
根据需要驻现场工作
提供以上人员相关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开标月36个月以前的工程类毕业证书。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略)
询价文件免费领取。现场申领,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免费领取。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七、询价时间、地点:(略)
(一)询价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
(二)询价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询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需各报价方拟用的项目总咨询师、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管理负责人全部参加现场踏勘(以上参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踏勘,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报价。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略)
地址:(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董助理
办公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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