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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项目同乐车辆段车辆腾挪服务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29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项目同乐车辆段车辆腾挪服务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集体议事法

3.预算金额:494634元

4.采购需求:为有力推进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项目同乐车辆段土地整备工作,现我办拟聘请服务单位开展车辆腾挪工作,据统计涉及车辆约1000辆(不包含自行车等两轮车),需自南头街道辖区范围腾挪至沙河街道辖区范围,服务内容包括装卸和运输被扣押车辆等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三、公示期及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16:00至2024年8月1日16:00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26465748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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