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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发布时间:(略):00:00原文链接地址:(略)
(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1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1.统筹(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对(略)包括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略)
2.更新(略)土壤地块分布图
根据土地规划相关规划文本、附表及有关图件等,通过现场调查和卫星解译,2024年9月底前完成绘制(略)土壤地块分布图,通过一图表示土壤地块调查、污染、修复等情况,为(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支持依据。
3.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监管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对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略)
对各个地块信息进行统计调研分析,配合完成年度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地块(略),为管理部门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依据,并形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台账,于每月月底前(略)生态环境局。
4.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略)
督促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略)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略)
5.建设用地地块及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略)
利用步巡、车巡等方式:(略)
6、实施耕地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周边5公里范围内排查及整治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联合文官街道及前进街道开展耕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利用步巡、车巡等方式:(略)
7、落实(略)生态文明赛道土壤方面工作
按照(略)通知要求,(略)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进行填报,对照工作目标及细化标准,认真收集、整理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漏报、不虚报,力争在加分项有所突破。深入(略)生态环境局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赛道考核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统筹兼顾实际工作与各得分点,全年季度优秀档次要在1次以上,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工作,以不同形式满足每周1篇信息。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开展的专业授课。
8、专业驻场团队
组织专业驻场团队2人,确保1台车辆全天候保障使用,驻场人员自备办公电脑及办公用品,依据工作进程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建立(略)疑似污染地块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日常工作调度、方案和通知以及督办等文件的起草,汇总上报总结等,横向(略)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他们开展工作,每月总结报告表、每月检查疑似地块开工建设情况、重点工作的督办、疑似地块录入等以及其他临时工作。
9、其他临时工作:
对市局、区政府指派的临时性土壤专项工作,第一时间采取数据信息收集、分析、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回复,确保土地安全利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略)首页”办事指南”中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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