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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JSZC-320600-XXDF-C(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600-XXDF-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略)),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略)域内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作开展监督,掌握正面清单。
二是(略)),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胁迫等四个方面,测算2023年度(略)、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EQI)的评价,提出各分项指标技术评估意见和提升措施建议,形成南(略)和县(市、区)生态质量测算和分析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略)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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